谈同性婚姻二篇/陳扶助
1
美法两国通过法律程序,
把同性婚姻合法化了。
这是历史性大事,
当局的视野和勇气,
应该予以肯定!
为什么要有同性婚姻呢?
是心理变态吗?
是背弃现行的婚姻制度吧。
数字显示:
美国有逾十万的同性结婚人,
不可以说他们都不正常,
也不可以说立法诸公都不正常。
对现行婚姻制度不满意,
概括而言有:
男方:结婚条件多、离婚难、
生活负担重、压力大、
单一性伴侣乏味、女人小心眼。
女方:男人花心、粗暴专横、家务繁杂、
分娩养育很辛苦、
生活空间受制约。
2
性欲乃动物的本能,
从冲动到发泄,
人类是男与女、动物是雌与雄,
同性婚姻不可能变为
无性婚姻吧!
需要时怎么办?
能像买矿泉水或汉堡包來疗饥止渴吗?
假设买春卖春的供求量大倍数增加,
法律如何管制?
卵子和精子不配搭了,
省掉妊娠之累,
省掉养教之劳,
生活担子轻了,
全球人口却锐降啦!
由此衍生的婚姻法差异问题,
跨国领养问题、遗产继承问题,
联合国还能不管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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